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14 11:00:42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74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配方案等。
1.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4,801.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预计分红45,920,57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得将储备基金转为股本
2.从本实施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这份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8,01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08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税款0.04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19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股权分置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郑锦街11号
联系人:夏晓波
七。参考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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